從剛出生到去年為止,我都是很討厭收到花的
因為以前的我認為花是一種不實用又麻煩的東西
既不能填飽肚子也不能長久保存
買花有什麼用呢?真是浪費錢
不如買個眼影來用(開架的說不定可以買兩個)

直到96年
被老師叫去參加肚皮舞比賽
朋友的朋友送她一束美麗的粉紅玫瑰
她轉送給老師
我則是趁老師在跟別人聊天的時候
將玫瑰借來好好欣賞
很難形容那種一見鍾情的感覺
從此我愛上了這種花
每每經過花店都會忍不住想要一尋芳蹤
可惜的是,似乎不是每個花店都會有
而且我曾經買過一枝
雖然也非常美麗
但總比不上一束令人驚艷

曾經相當討厭粉紅色
覺得那是小女孩才會喜歡的
結果現在自己竟然會深深愛上粉紅玫瑰
只能說....人不要太鐵齒吧

ps:此圖片是趁老師不注意時拍下來的,加上剛剛比賽完,所以有點狼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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